您的位置:效能网首页 >> 规章制度
 
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文件
天 县 委 办 [ 2004 ] 47 号
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4年机关效能
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2004年机关效能考评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16日 



2004年机关效能考评办法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实现政府提效,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考评工作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效能办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考评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及各类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作风及工作效率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三、考评方法
    (一)对考评对象实行分类考评。根据考评对象的性质和职能不同,将考评对象分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公共服务单位、党群系统及其他等四类,分类进行考评。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考评,考评方案、考评结果报县效能办备案。
     (二)采取民主评议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分值比例为民主评议占50%,组织考评占50%,两项得分相加,为考评对象的总得分。总得分位于同类前三名的为优秀,总得分低于同类对象考评平均分85%的末三位为不合格。
    1、民主评议。由县效能办组织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代表对考评对象进行评议打分(实施方案另行制订)。
     2、组织考评。由有关单位根据下列考评项目,制订考评细则,对考评对象的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效能办负责汇总。具体项目如下:
    (1)执行县四套班子的决定,完成县领导交办工作情况和办理县人大、县政协议提案情况(10分)。
    该项考评以天效能〔2003〕4号文件《关于实行县领导交办工作限时反馈制度的通知》和办理议提案有关规定为依据,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提供相关考评数据。
     (2)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考核目标情况(20分)。
    该项考评由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考评细则并提供相关考评数据。
    (3)窗口建设情况(5分)。
     该项考评由县便民中心制订考评细则并提供考评数据。
    (4)依法行政情况(5分)。
     该项考评由县政府法制办制订考评细则并提供考评数据。
     (5)执行工作纪律情况(5分)。
    该项考评由县效能办制订考评细则并实施考评。
    (6)效能投诉件(包括天台效能网的网上投诉)的办理及效能责任追究情况(5分)。
     该项考评由县效能投诉中心会同县效能办制订考评细则并提供相关考评数据。
     四、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由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作为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在考评中被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集体;被定为不合格等次且考评总分排在同类末位的单位,或连续两年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对该单位班子有关成员予以组织处理。

天台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 考评 办法 2004年 通知


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
2004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65份)